当前位置: 首页>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东北师范大学工会2023年11月职工福利优质大米采购校内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04日

[非政府采购]东北师范大学工会2023年11月职工福利优质大米采购校内磋商公告

校内磋商编号:ZZ33558HW04310092

有限责任公司受东北师范大学的委托,对校内磋商编号为:ZZ33558HW04310092的“东北师范大学工会2023年11月职工福利优质大米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校内磋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供应商,采购人为东北师范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为教育部直属高校、中央预算单位。本项目预算未达到现时有效的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的限额标准,同时本项目的采购内容也未列入现时有效的中央预算单位集中采购目录,因此,本项目并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一、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工会2023年11月职工福利优质大米采购。

二、采购范围:本次只采购黑龙江省和吉林省产地的2023年优质新米,每箱(20斤),4包/箱,5斤/包。总数不超过 3200箱,最终成交额按实际结算量计算。(详见第三章“磋商项目需求”)。

三、供货地点:东北师范大学本部、净月两校区各二级单位指定地点。

四、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4日内完成交付。

五、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及行业标准。

六、采购预算:人民币576000元。

七、质保期:验收合格通过之日起10个月(供货时剩余保质期不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八、供应商资格及相关要求:

8.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相应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

8.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磋商。

8.3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供应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8.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8.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8.6根据教育部审计(教财经责报[2017]22号)要求,不接受涉及我校刑事案件的供应商报名。

8.7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知悉并执行《东北师范大学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的规定,可登录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站自行下载阅读。

九、磋商保证金: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壹万元的磋商保证金。

十、获取校内磋商文件时间、地点:

10.1 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1月30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办理;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 有限责任公司获取校内磋商文件。

10.2 校内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十一、校内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磋商时间、地点(若有更改另行通知):

校内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23年12月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校内磋商地点: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 有限责任公司一楼开标室。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站上发布。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北师范大学

 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099967

技术联系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13504461100

采购代理机构: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

联系人:陈东 

联系电话:0431-82666668

十四、扫黑除恶

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为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查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黑恶行为,面向全社会征集举报线索,举报方式如下:

1.通过东北师范大学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处304室)接待师生举报;

2.通过投寄举报信件至专用举报箱举报(举报箱分别设置在本部校区西门与净月校区雕塑门);

3.通过电话举报(0431-85099946、0431-85099208);

4.通过电子邮箱举报(bwc@nenu.edu.cn);

5.通过东北师范大学“安全小哨兵”网络平台举报。

 

Baidu
Baidu
map